沈建发〔2018〕14号 市建委关于调整《市建委关于建筑工地安装颗粒物扬尘在线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完成时间的通知
2018年02月08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沈建发〔2018〕14号
市建委关于调整《市建委关于建筑工地安装
颗粒物扬尘在线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
通知》完成时间的通知
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沈阳中建管廊公司,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2018年沈阳市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有关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完成时间要求,现对《市建委关于建筑工地安装颗粒物扬尘在线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沈建发〔2018〕9号)文件中,有关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实施步骤(完成时间)进行如下调整:
全市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分为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1月30日前):完成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搭建、测试,建筑工程抗霾治理平台具备信号输入功能。
第二阶段(2018年3月底前):完成全市在建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信息上传工作。
其他内容不予调整,特此通知。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