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建发〔2018〕11号 市建委关于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沈建发〔2018〕11号
市建委关于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
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廊建设单位:
近日,全国多地接连发生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1月21日,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河西李小洼安置区12#楼工程发生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1月24日,河南省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塘坊李新家园5#楼工程发生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造成4人死亡。1月26日,广东省广州地跌21号线隧道发生塌方,造成3人被埋。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住建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切实防范施工安全事故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懈怠思想,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和守土有责的态度,全力以赴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要把防范事故作为首要任务,针对当前赶工现象多、极端天气多等不利因素,深入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将各项防范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为春节和“两会”创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全面排查,有效管控安全风险隐患
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针对塔吊及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基坑支护、市政工程隧道及地下填挖等重点部位和薄弱领域,督促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隐患逐项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市建委将进行挂牌督办。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研究工作方案,提早进行安排部署,亲自带队督促检查,深入安全生产一线。对在建的工程项目,特别是城市轨道交通和地下管廊、市政设施建设项目,要严查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认真排查施工现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和按方案实施情况。对办理停工手续的工程项目,要督促现场做好值班及“三防”工作,确保消除故事隐患。要针对岁末年初施工特点,加强工程停工及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塔吊等大型设备、施工用电、临时设施等方面隐患,坚决杜绝违反建设规律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的现象。
三、严格执法,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
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加强对本地区在建工程的执法检查,尤其要加大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非法违法施工活动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立案一起、处罚一起,以严格执法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凡是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将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要强化信用惩戒,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人员要公开曝光,切实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四、夯实基础,着力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着力提升施工安全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构建有效的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同时,要摸清项目底数,建立2018年台账,台账要做到准确、更新及时。要全面推进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严格按照《沈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做好落实,实现项目考评全覆盖。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重点开展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五、加强值守,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重点岗位实行双人值班值宿,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期间,各单位分管领导和安全站长不得同时离沈,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及时处置,并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程序,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迟报、谎报、虚报、漏报。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