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沈阳市建委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办法》的通知
沈建委发﹝2013﹞2号
关于印发《沈阳市建委贯彻落实市委、
市政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
群众的具体办法》的通知
委属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
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现将《沈阳市建委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具体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委员会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3月12日
沈阳市建委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改进
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沈阳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文件精神的具体办法(见沈委发〔2013〕1号)精神,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结合我委实际,提出如下具体办法。
一、规范调研考察
1.委属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紧紧围绕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制定调研方案,了解真实情况,提出可行意见,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2.调研考察要坚持轻车简从。委领导每次调研考察安排公务用车不超过2辆,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特殊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已安排中巴车的,其他车辆不再随行。
3.调研考察现场要真实,保持原有状态。现场不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不出现欢迎字样,不安排队伍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照相摄影,不印接待手册。
4.汇报工作要简短扼要,讲真话、报实情。
5.委领导到县(市)调研考察需要用餐时,由委陪同人员安排工作餐。到委属基层各单位调研考察,原则上不安排用餐。
二、精简会议活动
6.严格会议申报和审批制度,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可合并召开的会议要合并召开;以市建委名义举行的全系统会议和活动,必须严格按规定报批;已经以文件等形式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召开会议进行部署。
7.控制会议活动规格和规模,各类会议只安排与会议有直接工作关系的委领导和有关部门、单位参加。委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出席部门召开的会议,其他委领导原则上不出席部门召开的日常业务性工作会议。
8.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文具按需发放,工作会议不摆花草、不布置背景板、不上香烟水果。会场外和驻地不悬挂标语、彩球和摆设拱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9.转变文风。严格控制文件、简报数量;倡导无纸化办公,文件尽可能通过办公网发送,一般信息在委网站上发布。
三、规范出访活动
10.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考察,对没有实质工作内容的,一律不予批准。
11.因公考察或到外地执行公务时,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乘坐交通工具。
12.因公考察或到外地执行公务入住宾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13.委领导因公考察或到外地执行公务时,可由办公部门派1位同志接送。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办公室
2013年3月12日印发